8 炉墙砌筑和绝热层
8.1 炉墙砌筑
8.1.1
炉墙砌筑施工,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,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
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
50211的有关规定。
8.1.2
炉墙砌筑应在锅炉水压试验以及所有砌入墙内的零部件、水管和炉顶的
支、
吊架等装置的安装质量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后进行。
8.1.3
砖的加工面和有缺陷的表面不应朝向炉膛或炉子通道的内表面。
8.1.4
外墙砖与内墙砖之间,宜用耐火纤维毡材料充填。
8.1.5
砌筑烧嘴砖时,砖孔的中心位置、标高和倾斜角度,应符合设计随机技术文件规定。
8.1.6
砌在炉墙内的柱子、梁、炉门框、窥视孔、管子、集箱等与耐火砌体接
触的表面,应铺耐火纤维隔热材料。
8.1.7
砌体伸缩缝的大小、构造及分布位置,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。留设的膨胀缝应均匀平直,膨胀缝宽度的允许偏差为0~5mm,膨胀缝内应无杂物,并
应用尺寸大于缝宽度的耐火纤维材料填塞严密,朝向火焰的缝应填平。炉墙垂直 膨胀缝内的耐火纤维隔热材料应在砌砖的同时压入。
8.1.8
当砖的尺寸无法满足砖缝要求时,应进行砖的加工或选砖。砖砌体应拉
线砌筑,上下层砖应错缝,砖缝应横平竖直,且泥浆饱满。
8.1.9
外墙的砖缝宜为8~10mm。
8.1.10
炉墙砌筑时,砌体内表面与各受热面之间的间隙,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
规定。
8.1.11
耐火浇注料的品种和配合比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。耐火浇注料在现
场浇注前应作试块试验,并应在符合要求后施工。
8.1.12
埋设在耐火浇注料内的管子、钢构件等的表面不得有污垢,在浇注前应
在其表面涂刷沥青或包裹沥青纸、牛皮纸隔热材料。
8.2 绝热层
8.2.1
炉墙隔热层施工,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,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绝 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
50126的有关规定。
8.2.2
绝热层施工应在金属烟道、风管、管道等被绝热处的强度试验或漏风试
验合
格后进行。